中国园林网2月26日消息: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未来3年内,西藏将投入4800余万元,在日喀则市定结县、山南市浪卡子县和那曲地区申扎县试点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包括建立因采取湿地保育、湿地限牧等措施而对农牧业发展造成损失的常态补偿制度,及农牧民协议管护与专业管护相结合的长效管护机制。这是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等机制后,西藏在生态保护方面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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