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森林保护达不到目标要求,乡镇领导将被问责。日前,柘荣县建立“政府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向各乡镇下达了责任状。
此次责任状确定了林地用途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森林火灾、采伐和火烧迹地更新造林、森林采伐、森林病虫害防治、盗伐林木案件查处等六个方面的森林资源保护目标,并明确了乡(镇)长为*责任人和乡镇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该县还将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绩考核,进行奖优罚劣,对保护不力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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