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做好201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发布日期:2024-12-10 1:00:00  浏览次数:267  来源:互联网
宜城市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认真做好201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是将预防为主作为维护和促进森林生态安全和减灾、御灾的重要手段。大力推广良种壮苗,禁止染疫苗木用于造林。优先选用乡土树种,科学配置树种组成,积极营造混交林。强化森林经营,优化林分结构,对衰弱木、感病木要及时伐除和妥善处理。完善监测网络,健全信息报告制度,扩大监测范围,将监测任务落实到人头地块,及时准确掌握病虫情动态,适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检疫封锁。检疫中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要及时全面封锁,杜绝传播扩散。 二是将科学治理作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主要手段。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切实搞好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制定防治预案,建立疫情报告、技术合作、联防联治的协作机制。对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和重点生态区域的重大生物灾害,实行工程性治理,逐步推行工程承包制、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大力推行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严格防治措施的监管,确保生态安全和森林食品安全。 三是将依法监管作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适时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格实行限期除治通知书制度,严厉打击违反防治检疫法律法规行为。落实检疫执法责任,提高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和引种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建立执法督察机制和案件考核、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森检行政执法行风监督机制,加大行风监督检查力度,树立森防检疫机构队伍良好形象。 四是将强化责任作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手段。推进目标责任落实。将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层层分解,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考核、现场抽查和自我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四率”指标为主体的防治目标管理检查考核,有力地促进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由重除治向重预防、由治标向治本为主、由一般防治向工程治理、由以化学防治为主向以生物防治为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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