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态效益*”,切实保护好天然林资源,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新疆将停止每年8万立方米的天然林采伐。这是记者在8月16日召开的新疆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新疆现有177万公顷天然林,涵养了新疆80%以上的水源。不过,新疆山区森林成过树林比例偏高,“老龄化”日趋严重,需要加大人工造林和中幼林抚育及封山育林力度。为全面保护和恢复天然林资源,新疆自治区决定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天山、阿尔泰山的浅山带恢复和营造500万亩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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