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颍上一商家将大树擅自修剪成“光杆”

     发布日期:2024-12-10 0:02:00  浏览次数:185  来源:颍州晚报
秀花网 7月11日消息:近日,颍上县市容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发现,城北新区解放路旁,一家准备开业的饭店门前,有三棵行道树被修剪,只剩下“光杆”。执法人员了解到,这是饭店负责人擅自请人修剪的,原因是大树枝叶茂盛,挡住了门面房的招牌。饭店负责人承认是其请工人进行修剪,工人把门前三棵梧桐树的枝叶都剪去了。虽然事出有因,但是,这样的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执法大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后,对饭店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并处以罚款。“树大挡光”,居民修剪一下树枝,也要被罚款吗?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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